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按照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规划,依据《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评比办法》(以下简称《检查评比办法》)《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医学部结合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评比内容
检查评比工作将依据《检查评比办法》,参照《细则》,综合评定成绩。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组织责任体系。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文字资料)。
2.制度建设体系。单位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情况(文字资料)。
3.安全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观(文字资料)。
4.安全管理体系及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保密、消防、交通、治安、值班、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楼宇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工作(文字资料、所属区域实地检查)。
5.应急处置体系。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文字资料)。
二、检查评比安排
检查评比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各二级单位自查自评,保卫处根据日常工作情况为各二级单位赋平时成绩。
第二阶段:保卫处按单位性质、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将全校各单位划分检查小组,组内各成员单位开展互查。
第三阶段:根据各组互查及推优结果,结合平时成绩,评选先进单位,审议先进个人。同时各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11月25日-12月8日)
各单位组织内部检查,认真梳理本单位情况,准备迎检汇报材料。学校组建互查小组,确定检查日程安排。
(二)小组互查(12月9日-12月25日)
实地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长根据受检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力争在12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完成本组检查任务,并梳理问题隐患完善隐患台账,做好评比准备工作。
(三)综合评定(12月26日-12月31日)
各二级单位的最终成绩由平时考评得分、年终检查得分两部分组成,按《检查评比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
各检查组依据检查反映出的2024年安全管理整体情况,每组推荐1个“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化准建设先进单位”、1个“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召开评审会,在各组推荐的基础上,评出1个“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化准建设先进单位”,评出2个“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各单位按规模推荐“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单位师生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0—300人的可以推荐2名,300-500人的可以推荐3人,500人以上的可以推荐4人,被推荐的人员原则上应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在编或合同制员工。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会审议确定先进个人。
三、隐患整改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汇总成医学部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间、管控措施及负责人。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标准,限期整改;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向学校报告。
四、情况说明:
(一)鉴于医学部部分消防工作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电气年检、灭火器材配备及年检等工作,保卫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完毕,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不扣分。
(二)独立类实体研究机构参照二级单位的标准进行管理,参与评选先进单位,其他所有挂靠类单位由所挂靠单位牵头管理,不单独参加评选。
(三)原则上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问题只扣一次分,但如是管理中的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检查一次扣一次分。
(四)共用楼宇公共部分的安全问题隐患,除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外,应由该共用楼宇所有使用单位负责,扣除该楼宇各使用单位相应的分值。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将自查报告、评出的先进个人材料于2024年12月12日17:00前,纸质版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保卫处消防办公室(学生公寓6号楼105室),电子版发至bwxf@bjmu.edu.cn。
(二)各单位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82802810。
联系人:王建生 刘兴隆
保卫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