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临时人员出入证是校外人员进入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凭证。为了加强入校管理,有效实施入校验证的管理制度,凡来医学部工作、学习培训的校外人员,以及其他短期内确需频繁进出校门的校外人员均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北京大学医学部临时人员出入证。
第一条 需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的人员
1.来校参加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校外人员;
2.受聘、借调来我校工作的教师、技术人员和已与校内有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人员;
3.在校园内进行工程建筑、各类施工,且在施工期内的人员;
4.探亲访友或投靠亲友,需居住在校内的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经常入校的校外人员。
第二条 临时人员出入证种类和办理、更换的具体办法
1.临时出入证由保卫处治安办公室在工作日内负责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分长期、短期和家属证三种。
2.长期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三月份更换,在时效期内可随时办理;短期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按实际需求时间办理;家属证有效时限同长期证。
3.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需填写“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申请表”,并加盖医学部相关二级单位公章。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申办人一寸照片一张;一次办理5人以上需由申办人所在单位派专人统一办理。
4.家属证长期有效。办理时,需持居住在医学部家属区内的户口证明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一张。
第三条 临时人员出入证的管理
1.临时人员出入证持有者进入校门时,应主动出示。没有随身携带或拒绝验证时,按无证人员登记身份证入校。
2.临时出入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伪造及出卖或转借给他人使用。若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门卫人员有权暂扣交由保卫处处理。
3.临时出入证如丢失、过期、残损,应及时进行补办或更换。补办手续与办理手续一致。
4.持证者如在证件有效期内提前结束工作、学习,应将临时人员出入证交回申办单位或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