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医学部校园的安全稳定,保障良好教育教学科研秩序,预防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减少无关外来人员穿行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学部师生员工以及进入医学部校园办事、参加各类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机动车出入校门
第三条 医学部实行机动车凭证出入制度(正在执行公务的特种机动车,如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金融押运车、公安机动车等除外)。各类符合规定的公车及私人车辆均需办理相应机动车通行证后凭证出入。
第四条 载人出租车可以出入校园,但禁止在校园长时间停留及招揽乘客。
第五条 需要入校办事车辆由接洽部门预先在医学部交通安全委员会预约登记之后方可入校。
第六条 各个校门对机动车进出的管理:
(一)医学部西门:6:00—23:00,西门对外开放,准许持医学部机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及预约登记后的机动车进入教学区,其他社会机动车可以停放在校西门停车场,计时收费;
(二)医学部北门:6:00—20:00,准许持医学部机动车通行证的内部车辆入校,各类机动车禁止从校北门驶出;
(三)医学部两厂门:禁止各类机动车出入;
(四)医学部西南门:7:00—19:00,准许持医学部机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通行;
(五)26号楼西侧角门24小时准许持医学部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通行,禁止无证车辆出入;
第三章 非机动车及行人出入校门
第七条 各校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出入的管理:
(一) 医学部西门:6:00—23:00准许出入;
(二) 医学部北门:6:00—23:00准许出入;
(三) 医学部两厂门:24小时准许出入;
(四) 医学部西南门:6:00—23:00准许出入;
(五) 26号楼西侧角门:24小时准许出入;
(六) 24号楼西侧角门:24小时准许出入。
第八条 医学部各校门对出入医学部校园的非机动车使用者及行人实行查验证及登记制度。
第九条 医学部教职员工凭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出入校门;在校各类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出入校门;符合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凭临时人员出入证出入校门;其他无证人员进入校园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
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卫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