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依据北京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消防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和“两会”、“冬残奥会”消防安保任务,决定近期开展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单位要针对春季开学后消防安全管理的特点,加强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抓好人员值守、设备运行、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一)检查的重点部位和风险点
1、学生及员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公共教室、重大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危化品存储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设备间等;
3、施工工地、经营服务网点;
4、图书馆、档案馆及资料存放区域;
5、燃气、用电设备等易燃易爆风险点;
6、涉电动车火灾风险点。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建设要求
1、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相关单位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贮存、处理、个人安全防护情况,实验室安全用电、气瓶存放、仪器设备使用操作和实验室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燃气设施安全防护与管理。
2、检查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情况。各单位要检查电动车管理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包括:电动车及电池是否严禁进楼,电动车是否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充电是否规范,电动车是否与重点建筑(部位)保持安全距离等。
3、检查储能电池管理情况。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UPS、EPS等储能电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使用到期的电池要及时更换;要制定UPS、EPS电源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检查用火用电及可燃物清理情况。相关单位要对学生及员工宿舍、体育场(馆)、公共教室、重大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设备间、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区域、施工工地、经营服务网点等开展用火用电检查,清理可燃杂物,防范外来火源,避免火情发生。
5、检查消防设施完备情况。各单位要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期保养、维护、检测、维修。
6、检查消防值守及防火巡查情况。各单位要检查疏散通道与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每日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自查、自建(2月25日至3月2日),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建,对能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刻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步:重点检查(3月3日至31日),保卫部与保卫处组成检查组对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
第三步:梳理火灾隐患和复查(4月1日至8日),学校梳理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