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医学部停车资源紧张的现况,减少外来车辆进校,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2222号)中所提要求,经医学部批准,现决定调整医学部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内容如下:
一、收费计时单位调整为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
二、白天(7:00~21:00)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每15分钟收费1.25元;
(二)大型车每15分钟收费2.5元。
三、夜间(21:00~7:00)收费标准不变,仍为小型车每2小时1元,大型车每2小时2元。
四、收费标准调整自2013年2月1日零时开始。
五、医学部家属区因与校园区密不可分,因此与校园区共用一个“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与校园区一致。目前暂时先期启动校园区收费标准调整,家属区收费标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保卫处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