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派出所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工作要求,将对滞留在医学部集体户口内的应迁出人员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医学部集体户口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医学部集体户口内,本人或其配偶已经购买了北京市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落户条件的。
(三)已从医学部离职,但户口仍滞留的集体户口内人员。
(四)其他医学部集体户口内应销未销人员。
二、清理时限
根据花园路派出所要求,所有医学部集体户口内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人员,一律于2016年12月15日前自行迁出;逾期不能迁出的,公安机关将把户籍信息统一登记为迁来原址,其北京集体户口户籍将被暂时注销,无法办理任何户籍手续,直至本人前去花园路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时方可恢复户口并迁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医学部集体户口内人员认真对照清理范围,符合应迁出户口条件的人员尽快到医学部保卫处(行政2号楼109)办理迁出证明,并自行前往花园路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二)具备合理理由申请不迁出的人员,需由个人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医学部批准,统一汇总名单,由保卫处交花园路派出所审核处理。
(三)应办理迁出而逾期不办理者,花园路派出所将分批将户口迁回原迁地址。
(四)此次公布花园路派出所提供的第一批应迁出户口人员名单,请医学部集体户口内人员下载查看,名单内人员请尽快与医学部保卫处联系。
四、联系人及电话:汝继华老师 82806006
附:花园路派出所提供的第一批应迁出户口人员名单
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卫处
2016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花园路派出所提供第一批应迁出户口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