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学部学生毕业离校工作总体安排,保卫处已开始集中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户口迁移手续,集中办理工作将持续至7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往外省的毕业生,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或学工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确认是否在首批办理户口迁移的名册内,区分不同情况按如下办法办理。
(一)在名册内的毕业生,请留意保卫处网页,按网页通知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不在名册内的毕业生,需携带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行政2号楼一层109室)登记户口迁移地址。登记的迁往地址需与报到证地址一致,如有变动请提前与迁往地派出所确认该地址是否准予落户,户口迁移证办理完成后,无法再作变动。领取迁移证时间为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领取地点为保卫处户籍室。
二、迁往本市其他单位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需携带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本人户籍卡,到接收单位办理落户手续,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本校毕业生考取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户口留校不动,不需到保卫处办理。
四、留校(医学部本部)工作的毕业生户口暂时不动,待入职报到时携带报到证到保卫户籍室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7日至31日。
毕业生户籍迁移手续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不办理。
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82806006。
保卫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