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按照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规划,结合春季开学、全国两会安保工作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全校安全检查,并验收2022年安全管理工作成果,即开展2022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评比。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工作,成立以医学部常务副书记徐善东为组长,保卫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党委为副组长单位,从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抽调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检查评比工作,北京大学保卫部全程指导此次检查评比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分组
此次检查评比共分成3个组,机关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第一组;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为第二组;总务处、基建工程处、产业管理办公室为第三组。
从各组的单位中协调1名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本组的检查工作,分别是机关党委刘文玲副书记、公卫学院任涛副院长、总务处余平副处长,保卫处、设实处的老师为检查组成员兼协调员,对所有单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组织责任体系。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2.制度建设体系。单位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情况。
3.安全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观。
4.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保密、消防、交通、治安、值班、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楼宇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工作。
5.应急处置体系。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各二级单位自查自评;第二阶段是分小组互查;第三阶段是各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2月20日-2月26日)
各单位组织内部检查,认真梳理本单位情况,准备迎检汇报材料。学校组建互查小组,确定检查日程安排。
(二)检查组检查(2月27日-3月1日)
具体检查时间及顺序
时间 |
实地检查一组 |
实地检查二组 |
27日 |
下午 13:30 |
行政1号楼所属单位 |
刘文玲 潘建超 王建生 刘天兵 王建飞 |
基础医学院、动物部 |
任 涛 郭敏杰 王立新 吴腾蛟 于 锋 刘兴隆 |
28日 |
上午 9:00 |
总务处、基建处、产业办 |
余 平 潘建超 王建生 刘天兵 王建飞 |
药学院、人文学院 |
任 涛 郭敏杰 王立新 吴腾蛟 于 锋 刘兴隆 |
下午 13:30 |
团委、学工部、工会、离退休处、国合处 |
刘文玲 潘建超 王建生 刘天兵 王建飞 |
公卫学院、护理学院、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
任涛 郭敏杰 王立新 吴腾蛟 于 锋 刘兴隆 |
1日 |
上午 9:00 |
|
|
分析中心、药物依赖研究所、医学技术研究所 |
刘文玲 郭敏杰 王立新 吴腾蛟 于 锋 刘兴隆 |
下午 13:30 |
|
|
图书馆、档案馆、医学教育研究所、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所 |
刘文玲 王立新 吴腾蛟 于 锋 刘兴隆 |
(三)隐患整改(3月2日-3月31日)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间、管控措施及负责人。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标准,限期整改;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向学校报告。
四、评选先进
各检查组依据检查反映出的2022年安全管理整体情况,每组推荐1个“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化准建设先进单位”、1个“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召开评审会,在各组推荐的基础上,评出1个“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化准建设先进单位”,评出2个“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各单位按规模推荐“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单位师生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0—300人的可以推荐2名,300-500人的可以推荐3人,500人以上的可以推荐4人,被推荐的人员原则上应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在编或合同制员工。获评2021年度 “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单位可多推荐一名先进个人。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会审议确定先进个人。
情况说明:
(一)鉴于医学部部分消防工作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电气年检、灭火器材配备及年检等工作,保卫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完毕,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不扣分。
(二)独立类实体研究机构参照二级单位的标准进行管理,参与评选先进单位,其他所有挂靠类单位由所挂靠单位牵头管理,不单独参加评选。
(三)原则上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问题只扣一次分,但如是管理中的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检查一次扣一次分。
(四)共用楼宇公共部分的安全问题隐患,除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外,应由该共用楼宇所有使用单位负责,扣除该楼宇各使用单位相应的分值。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将自查报告于2023年3月2日前,电子版发至bwxf@bjmu.edu.cn。
(二)请各二级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基本情况表、评出的先进个人材料,于2023年3月2日17:00前,纸质版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保卫处消防办公室(学生公寓6号楼113室),电子版发至bwxf@bjmu.edu.cn。
(三)各单位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82802810。
联系人:刘兴隆 王立新 王建生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先进个人审批表
保卫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