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小编继续为大家派送福(zhi)利(shi),欢迎小伙伴们围观。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公民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如何保守国家秘密
1.向境外投寄论文、稿件和其他资料时,与境外机构、人员往来信函时,利用互联网或境外通信设备进行通信联系时不要涉及国家秘密。
2.境外机构和人员来电、来信、来访,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不要擅自回复,更不要在回复中涉及国家秘密。
3.不要擅自带领境外人员参观、游览国家控制开放和非开放地区(包括军事禁区)。
4.出入境外驻华机构、企业和境外人员住处,或陪同境外人员参观、考察,旅游、参加宴会等,不得携带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及物品。
5.不要擅自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内部文件,研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国、出境。出国、出境期间保持警惕,增强保密意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三、发现国家秘密即将泄露如何应对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后,应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
4.发现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安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