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有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校园消防安全,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喜迎二十大全力保平安”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和大学保卫部《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北京市加强安全生产三十六项措施要求,切实强化大局意识、首善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在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攻坚行动,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二十大召开期间,确保学校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
二、攻坚行动主要任务
(一)学校各单位要开展排查检查,细化落实“三严”工作措施。即“严密方案预案、应急准备、组织演练,严格风险评估、隐患整改、安全防范,严管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风险点位”。10月15日前至少完成一轮全面摸排,查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查所有楼宇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及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查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查违规用火用气用油;查周边可燃物品。对检查的火灾隐患,建立完善工作排查清单,加快隐患整改进程,削减存量。对单位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依法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党的二十大期间,要协调组织本单位明确专门力量加强巡查检查、定点看护,督促本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以及巡查看护等措施,确保消防绝对安全。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隐患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等三个方面,深入查找消防安全责任不实、管理标准制度缺失、风险隐患治理弱化、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不严等问题,严格排查动火动焊作业、易燃可燃物品、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及消防设施设备6个方面火灾风险隐患。党的二十大期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24小时有岗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火情。
(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总务处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落实燃气安全“五个严查”工作措施,完成对餐饮场所和单位厨房的摸排,对燃气线路,燃气用具开展自查,更换不合格燃气用具、软管和老化的电器线路,按照规定开展油烟道清洗,并在操作间明显位置张贴清洗记录,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储存库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风险防范。党的二十大期间,要组织监管力量下沉一线,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四)高层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针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层建筑,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用火用电用气、可燃外保温材料、易燃可燃彩钢板、电缆竖井,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消防设施等8个方面共性问题以及15个方面个性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对照整治内容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行动,落实“八个一”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围绕教室、食堂、公寓、礼堂、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疏散通道占用堵塞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问题。党的二十大期间,要加强带班值守、严密巡查看护、落实重点部位实名看护措施。
(五)垃圾废旧回收场专项治理行动。校园中心督促落实垃圾废旧回收物品的分类、分区存放,留足防火间距。易燃可燃物垃圾定期进行湿化、通风,防止阴燃,争取10月15日前集中清理一次,减少存量。党的二十大期间,要24小时开展不间断的巡查检查,严禁电焊、气焊、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三、行动阶段
(一)严管严控、决战决胜阶段(即日至党的二十大安保结束)。围绕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持续巩固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效,持续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巡查、明察暗访机制措施,严格落实“一事一策”措施,针对上账未整改到位的突出火灾隐患,要采取停止使用、停止动火动焊施工、切断电源气源、实名制看护等严管严控措施;对不放心、不托底的薄弱部位,要部署应急力量前置备勤。
(二)巩固成果、总结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安保结束后一周)。各单位要全面系统总结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固化和健全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及具体对策措施,不断提升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火灾防控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校园网格火灾防控机制。充分整合专兼职安全员等专业力量以及保安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专群结合、合成作战,开展一轮全员教育培训,确保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重大活动关键节点,严格落实网格化火灾防控机制措施。
(二)落实“一事一策”严管严控机制。全面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现状,找准危险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针对不放心、不托底的单位场所、薄弱区域,制定完善本单位“一事一策”针对性措施,切实采取严管严控、死看死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立重点任务督查督办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保卫处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完成各项攻坚整治任务。要对照专项攻坚行动要点,细化职责任务,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要紧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隐患,组织有效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压实各级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定期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定期调度,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排查检查,建立整治场所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推进消防工作落地见效。
(三)持续抓好巡查检查。各单位要以8月18日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检查我校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为契机,严格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做好台账记录。日常检查台账见附件1、附件2。
保卫处
2022年10月6日